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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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_高層建築:228_容積空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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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_高層建築:228_容積空地比 [2026/05/04 12:18] – [國外相關法規] l.arch第12章_高層建築:228_容積空地比 [2026/06/16 15:23] (目前版本) – [執行疑義] l.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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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不得大於左列各值:^+^1^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不得大於左列各值:^^
 ^:::^一、^商業區:30。^ ^:::^一、^商業區:30。^
 ^:::^二、^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15。^ ^:::^二、^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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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概述===== =====法規概述=====
 ====法規來源及沿革==== ====法規來源及沿革====
-  * 民國83年初訂,日本法規中雖有類似空地率的規定,但適用條件和規範方式皆不同。本條應屬我國的原生規定。+  * **民國83年**初訂,日本法規中雖有類似空地率的規定,但適用條件和規範方式皆不同。本條應屬我國的原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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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39: 行 39:
 =====執行疑義===== =====執行疑義=====
  
-  * **市場用地**:都市計畫中的公共設施用地用語通常沒有「分區」字樣,對應到建築法令時常產生疑義。營建署認為「市場用地」應比照「其他使用分區」之規定(((85)營署建字第25829號))。+  * **市場用地**:都市計畫中的公共設施用地用語通常沒有「分區」字樣,對應到建築法令時常產生疑義。營建署認為「市場用地」應比照「其他使用分區」之規定(([[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85年:營署建字第25829號|(85)營署建字第25829號]]))。
  
   * **一宗基地跨越不同使用分區**:   * **一宗基地跨越不同使用分區**:
第12章_高層建築/228_容積空地比.1777897091.txt.gz · 上一次變更: l.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