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技術規則同樂會

使用者工具

網站工具


第15章_綜合設計:284_開放空間有效面積

差異處

這裏顯示兩個版本的差異處。

連向這個比對檢視

兩邊的前次修訂版前次修改
下次修改
前次修改
第15章_綜合設計:284_開放空間有效面積 [2026/05/17 13:43] l.arch第15章_綜合設計:284_開放空間有效面積 [2026/06/18 07:30] (目前版本) – [法規來源及沿革] l.arch
行 20: 行 20:
 ====法規來源及沿革==== ====法規來源及沿革====
  
-  * 民國92年為配合「行政程序法」的施行,將85年頒訂的「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鼓勵辦法」納入技術規則,本條直接沿用該辦法之條文。法條內容參考自日本的地方法規,但大幅簡化。 +  * **民國92年**為配合「行政程序法」的施行,將85年頒訂的「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鼓勵辦法」納入技術規則,本條直接沿用該辦法之條文。法條內容參考自日本的地方法規,但大幅簡化。 
-  * 民國101年修正,因為地面層為集合住宅之有頂蓋式開放空間易有封閉私用的情況,故第2項增訂後半段,將該情況的有效係數降為0(不予獎勵)。+ 
 +  * **民國101年**修正,因為地面層為集合住宅之有頂蓋式開放空間易有封閉私用的情況,故第2項增訂後半段,將該情況的有效係數降為0(不予獎勵)。
  
 ---- ----
行 35: 行 36:
 ====適用對象==== ====適用對象====
  
-  * 符合第281、282條之適用條件、申請綜合設計獎勵的建築基地,其設置的開放空間符合第283條之標準的部份。+  * 符合[[281_適用範圍|第281條]][[282_適用基地條件|第282條]]之適用條件、申請綜合設計獎勵的建築基地,其設置的開放空間符合[[283_開放空間|第283條]]之標準的部份。
  
 ---- ----
行 142: 行 143:
  
 ---- ----
-=====延伸閱讀===== 
- 
-> 閱讀更多... 
- 
  
-{{tag>[]}}+{{tag>[綜合設計 開放空間]}}
  
 ~~DISCUSSION~~ ~~DISCUSSION~~
  
第15章_綜合設計/284_開放空間有效面積.1779025403.txt.gz · 上一次變更: l.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