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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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_綠建築:300_容積率及屋頂突出物之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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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_綠建築:300_容積率及屋頂突出物之放寬 [2026/05/18 15:22] – [條文探討] l.arch第17章_綠建築:300_容積率及屋頂突出物之放寬 [2026/06/19 16:39] (目前版本) – [法規來源及沿革] l.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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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93年初訂,為我國的原生規定。原條文之第3款為高度1.5m以下之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面積不受第1條第9款第1目之限制。 +  * **民國93年**初訂,為我國的原生規定。原條文之第3款為高度1.5m以下之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面積不受第1條第9款第1目之限制。 
-  * 民國101年修正,考慮太陽能板為傾斜設置,為利於維修檢測,修正為高度2.0m以下。 +  * **民國101年**修正,考慮太陽能板為傾斜設置,為利於維修檢測,修正為高度2.0m以下。 
-  * 民國108年修正,因第1條第10款第4目已規定再生能源使用等節能設施不受第9款建築物高度之限制,故刪去本條第3款。+  * **民國108年**修正,因第1條第10款第4目已規定再生能源使用等節能設施不受第9款建築物高度之限制,故刪去本條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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