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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_建築防火:79-2_豎道區劃_防火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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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_建築防火:79-2_豎道區劃_防火構 [2026/10/08 10:13] – [執行疑義] l.arch第3章_建築防火:79-2_豎道區劃_防火構 [2026/10/08 10:13] (目前版本) – [執行疑義] l.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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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法令'' 日本法令明訂「豎穴直接對外氣開放的走廊、陽台等類似部分除外」。對於「外氣開放性」也有具體的判定標準,與判定免計「建築面積」及「床面積」的標準相同。     * ''#日本法令'' 日本法令明訂「豎穴直接對外氣開放的走廊、陽台等類似部分除外」。對於「外氣開放性」也有具體的判定標準,與判定免計「建築面積」及「床面積」的標準相同。
  
-  * **豎道與另一豎道**:+  * **豎道與另一豎道**:\\  
     * **安全梯內可否設置電梯**:法規並無明文禁止,但由於涉及避難逃生,早期函釋較保守,近年函釋則較有彈性。     * **安全梯內可否設置電梯**:法規並無明文禁止,但由於涉及避難逃生,早期函釋較保守,近年函釋則較有彈性。
       * 營建署93年函釋認為「為維持安全梯之樓梯間區劃之獨立性以確保逃生避難安全性」,安全梯間內不得設置昇降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3年:營署建管字第0930087729號|(93)營署建管字第0930087729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3年:營署建管字第0932918805號|(93)營署建管字第0932918805號]]))。但是若符合同編圖例89-(1)經由陽台以室外開口連接安全梯者,或僅供住宅使用之建築物、每層樓在240㎡以下、且於94年3月13日(前函發布日)前已領得建照,不受前函之限制(([[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4年:台內營字第0940082633號|(94)台內營字第0940082633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4年:營署建管字第0942906408號|(94)營署建管字第0942906408號]]))。       * 營建署93年函釋認為「為維持安全梯之樓梯間區劃之獨立性以確保逃生避難安全性」,安全梯間內不得設置昇降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3年:營署建管字第0930087729號|(93)營署建管字第0930087729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3年:營署建管字第0932918805號|(93)營署建管字第0932918805號]]))。但是若符合同編圖例89-(1)經由陽台以室外開口連接安全梯者,或僅供住宅使用之建築物、每層樓在240㎡以下、且於94年3月13日(前函發布日)前已領得建照,不受前函之限制(([[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4年:台內營字第0940082633號|(94)台內營字第0940082633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4年:營署建管字第0942906408號|(94)營署建管字第09429064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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