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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_建築防火:79-2_豎道區劃_防火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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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_建築防火:79-2_豎道區劃_防火構 [2026/10/08 10:12] – [執行疑義] l.arch第3章_建築防火:79-2_豎道區劃_防火構 [2026/10/08 10:13] (目前版本) – [執行疑義] l.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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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法令'' 日本法令明訂「豎穴直接對外氣開放的走廊、陽台等類似部分除外」。對於「外氣開放性」也有具體的判定標準,與判定免計「建築面積」及「床面積」的標準相同。     * ''#日本法令'' 日本法令明訂「豎穴直接對外氣開放的走廊、陽台等類似部分除外」。對於「外氣開放性」也有具體的判定標準,與判定免計「建築面積」及「床面積」的標準相同。
  
-  * **豎道與另一豎道**:+  * **豎道與另一豎道**:\\  
     * **安全梯內可否設置電梯**:法規並無明文禁止,但由於涉及避難逃生,早期函釋較保守,近年函釋則較有彈性。     * **安全梯內可否設置電梯**:法規並無明文禁止,但由於涉及避難逃生,早期函釋較保守,近年函釋則較有彈性。
       * 營建署93年函釋認為「為維持安全梯之樓梯間區劃之獨立性以確保逃生避難安全性」,安全梯間內不得設置昇降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3年:營署建管字第0930087729號|(93)營署建管字第0930087729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3年:營署建管字第0932918805號|(93)營署建管字第0932918805號]]))。但是若符合同編圖例89-(1)經由陽台以室外開口連接安全梯者,或僅供住宅使用之建築物、每層樓在240㎡以下、且於94年3月13日(前函發布日)前已領得建照,不受前函之限制(([[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4年:台內營字第0940082633號|(94)台內營字第0940082633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4年:營署建管字第0942906408號|(94)營署建管字第0942906408號]]))。       * 營建署93年函釋認為「為維持安全梯之樓梯間區劃之獨立性以確保逃生避難安全性」,安全梯間內不得設置昇降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3年:營署建管字第0930087729號|(93)營署建管字第0930087729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3年:營署建管字第0932918805號|(93)營署建管字第0932918805號]]))。但是若符合同編圖例89-(1)經由陽台以室外開口連接安全梯者,或僅供住宅使用之建築物、每層樓在240㎡以下、且於94年3月13日(前函發布日)前已領得建照,不受前函之限制(([[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4年:台內營字第0940082633號|(94)台內營字第0940082633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4年:營署建管字第0942906408號|(94)營署建管字第0942906408號]]))。
       * 113年函釋(([[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13年:國署建管字第1131162720號|(113)國署建管字第1131162720號]]))則認為如果昇降機道鄰接安全梯的樓梯間,兩者分別符合本條第1項的豎道區劃,其中昇降機道的出入口以「具有一小時防火時效及遮煙性的防火設備」作為二個豎道區劃間共用的區劃構件,亦符合本條第1項及93年函釋規定。但是該昇降道出入口對安全梯間而言也是一處出入口,必須注意同編第97條第3項「安全梯應至少有一座於各樓層僅設一處出入口且不得直接連接居室」之規定。       * 113年函釋(([[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13年:國署建管字第1131162720號|(113)國署建管字第1131162720號]]))則認為如果昇降機道鄰接安全梯的樓梯間,兩者分別符合本條第1項的豎道區劃,其中昇降機道的出入口以「具有一小時防火時效及遮煙性的防火設備」作為二個豎道區劃間共用的區劃構件,亦符合本條第1項及93年函釋規定。但是該昇降道出入口對安全梯間而言也是一處出入口,必須注意同編第97條第3項「安全梯應至少有一座於各樓層僅設一處出入口且不得直接連接居室」之規定。
         * 此函釋雖未排除「特別安全梯」的情況,但參酌特安梯對「管道間維修口」的限制,審查人員可能會傾向保守,請特別留意。\\           * 此函釋雖未排除「特別安全梯」的情況,但參酌特安梯對「管道間維修口」的限制,審查人員可能會傾向保守,請特別留意。\\  
-    * **特別安全梯內不可設管道間的維修孔**:同編第97條明訂特安梯不可設置管道維修口,比其他安全梯更嚴格。\\  +    * **特別安全梯內不可設管道間的維修孔**:同編[[第4章_避難消防:97_安全梯之構造規定|第97條]]明訂特安梯不可設置管道維修口,比其他安全梯更嚴格。\\  
     * **緊急昇降機間內的排煙設備管道間**:緊急昇降機間的排煙設備範道間為該機間的一部分,如果該管道間內僅設置緊急昇降機間之排煙設備,則其維修門得免具防火或遮煙性能。如該管道間除緊急昇降機間之排煙設備尚有其他設備管線,其維修門仍應具防火或遮煙性能(([[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08年:內授營建管字第1080816001號|(108)內授營建管字第1080816001號]]))。     * **緊急昇降機間內的排煙設備管道間**:緊急昇降機間的排煙設備範道間為該機間的一部分,如果該管道間內僅設置緊急昇降機間之排煙設備,則其維修門得免具防火或遮煙性能。如該管道間除緊急昇降機間之排煙設備尚有其他設備管線,其維修門仍應具防火或遮煙性能(([[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08年:內授營建管字第1080816001號|(108)內授營建管字第1080816001號]]))。
       * ''#日本法令'' 施行令第112条第14項規定,豎穴與鄰接的其他豎穴(僅限於用途上無法区画的部分、或樓電梯間等)若符合一定條件,在適用豎穴区画規定時,視為同一豎穴。其中一個條件就是**兩個豎穴在用途上無法區劃**,另一個條件是對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的提昇。       * ''#日本法令'' 施行令第112条第14項規定,豎穴與鄰接的其他豎穴(僅限於用途上無法区画的部分、或樓電梯間等)若符合一定條件,在適用豎穴区画規定時,視為同一豎穴。其中一個條件就是**兩個豎穴在用途上無法區劃**,另一個條件是對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的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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