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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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_建築防火:82_面積區劃之例外_非防火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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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_建築防火:82_面積區劃之例外_非防火構 [2026/04/29 10:12] – 建立 l.arch第3章_建築防火:82_面積區劃之例外_非防火構 [2026/06/12 01:27] (目前版本) – [適用對象] l.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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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概述===== =====法規概述=====
 ====法規來源及沿革==== ====法規來源及沿革====
-  * 民國63年初訂,來自日本法令。原規定的但書條件並沒有「自成區劃」的要求。 +  * **民國63年**初訂,來自日本法令。原規定的但書條件並沒有「自成區劃」的要求。 
-  * 民國92年修正,可能是比照同編第79-1條,增加了「自成區劃」的條件,裝修材料提昇為耐燃一級。+ 
 +  * **民國92年**修正,可能是比照同編第79-1條,增加了「自成區劃」的條件,裝修材料提昇為耐燃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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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適用對象====
   *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中,符合「指定用途且自成防火區劃」才適用本條的例外規定。   *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中,符合「指定用途且自成防火區劃」才適用本條的例外規定。
-    * **室內球類運動場**:屬本條第一款所稱「體育館」的類似用途(((113)國署建管字第1120122045號))。+    * **室內球類運動場**:屬本條第一款所稱「體育館」的類似用途(([[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13年:國署建管字第1120122045號|(113)國署建管字第11201220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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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12条**(防火区画)(2019)|||| |**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12条**(防火区画)(2019)||||
-^6前二項の規定は、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建築物の部分で、天井(天井のない場合においては、屋根。以下この条において同じ。)及び壁の室内に面する部分の仕上げを準不燃材料でしたものについては、適用しない。^|6以下各号的建築物的部分,其天花(無天花的情況為屋頂,以下皆同)及牆壁朝向室內的部分採用準不燃材料裝修者,不適用前二項的規定。||+^6 前二項の規定は、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建築物の部分で、天井(天井のない場合においては、屋根。以下この条において同じ。)及び壁の室内に面する部分の仕上げを準不燃材料でしたものについては、適用しない。^|6 以下各号的建築物的部分,其天花(無天花的情況為屋頂,以下皆同)及牆壁朝向室內的部分採用準不燃材料裝修者,不適用前二項的規定。||
 ^一^体育館、工場その他これらに類する用途に供する建築物の部分|一|供體育館、工場等類似用途的建築物的部分| ^一^体育館、工場その他これらに類する用途に供する建築物の部分|一|供體育館、工場等類似用途的建築物的部分|
 ^二^第一項第二号に掲げる建築物の部分|二|第1項第2号所示的建築物的部分\\ 註:第1項第2号是指階段室等部分(包含昇降機的昇降路、乘降梯廳的部分)。| ^二^第一項第二号に掲げる建築物の部分|二|第1項第2号所示的建築物的部分\\ 註:第1項第2号是指階段室等部分(包含昇降機的昇降路、乘降梯廳的部分)。|
  
-{{tag>[]}}+{{tag>[非防火構造建築物 面積區劃 例外]}}
  
 ~~DISCUSSION~~ ~~DISCUSSION~~
  
第3章_建築防火/82_面積區劃之例外_非防火構.1777457566.txt.gz · 上一次變更: l.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