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_避難消防:94_步行距離_避難層樓梯口至屋外出口
差異處
這裏顯示兩個版本的差異處。
| 兩邊的前次修訂版前次修改 下次修改 | 前次修改 | ||
| 第4章_避難消防:94_步行距離_避難層樓梯口至屋外出口 [2026/06/12 05:39] – [法規來源及沿革] l.arch | 第4章_避難消防:94_步行距離_避難層樓梯口至屋外出口 [2026/06/12 05:44] (目前版本) – [執行疑義] l.arch | ||
|---|---|---|---|
| 行 26: | 行 26: | ||
| * **以門廳連接各處樓梯口**: | * **以門廳連接各處樓梯口**: | ||
| - | * 一或複數建築物的多處樓梯口,可以用門廳連接通往屋外出口,例如第2條的圖例2-(2)所示。但**每一個樓梯口**至**最近一處屋外出口**的距離必須符合本條之規定(((93)營署建管字第0932901266號、(94)營署建管字第0942922595號、(95)營署建管字第0952910412號))。 | + | * 一或複數建築物的多處樓梯口,可以用門廳連接通往屋外出口,例如第2條的圖例2-(2)所示。但**每一個樓梯口**至**最近一處屋外出口**的距離必須符合本條之規定(([[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 |
| * 依本條規定之「屋外出口」,還必須依第90條之規定連接「道路」或「避難通路」,請特別留意。 | * 依本條規定之「屋外出口」,還必須依第90條之規定連接「道路」或「避難通路」,請特別留意。 | ||
| 行 32: | 行 32: | ||
| =====其他相關法規===== | =====其他相關法規===== | ||
| - | | + | * [[90_避難層屋外出口_直通樓梯|設計施工編第90條]](直通樓梯在避難層之屋外出口) |
| ---- | ---- | ||
| =====國外相關法規===== | =====國外相關法規===== | ||
第4章_避難消防/94_步行距離_避難層樓梯口至屋外出口.1781242784.txt.gz · 上一次變更: 由 l.ar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