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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_避難消防:94_步行距離_避難層樓梯口至屋外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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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_避難消防:94_步行距離_避難層樓梯口至屋外出口 [2026/06/12 05:40] – [其他相關法規] l.arch第4章_避難消防:94_步行距離_避難層樓梯口至屋外出口 [2026/06/12 05:44] (目前版本) – [執行疑義] l.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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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門廳連接各處樓梯口**:   * **以門廳連接各處樓梯口**:
-    * 一或複數建築物的多處樓梯口,可以用門廳連接通往屋外出口,例如第2條的圖例2-(2)所示。但**每一個樓梯口**至**最近一處屋外出口**的距離必須符合本條之規定(((93)營署建管字第0932901266號、(94)營署建管字第0942922595號、(95)營署建管字第0952910412號))。+    * 一或複數建築物的多處樓梯口,可以用門廳連接通往屋外出口,例如第2條的圖例2-(2)所示。但**每一個樓梯口**至**最近一處屋外出口**的距離必須符合本條之規定(([[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3年:營署建管字第0932901266號|(93)營署建管字第0932901266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4年:營署建管字第0942922595號|(94)營署建管字第0942922595號]]、[[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5年:營署建管字第0952910412號|(95)營署建管字第0952910412號]]))。
     * 依本條規定之「屋外出口」,還必須依第90條之規定連接「道路」或「避難通路」,請特別留意。     * 依本條規定之「屋外出口」,還必須依第90條之規定連接「道路」或「避難通路」,請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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