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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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64年:府祕法字第2938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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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7: 行 17:
 ===== 臺北市一般建築線指示(定)申請須知 ===== ===== 臺北市一般建築線指示(定)申請須知 =====
  
-  * (93)府工二字第09305595700號函全文修正,(99)府都築字第09936491500號令廢止,由「臺北市建築線指示申請辦法」取代。+  * 63.10.7.臺北市政府(63)第240次首長會報准予備查 
 +  * (99)府都築字第09936491500號令廢止 
 +  * 由「臺北市建築線指示申請辦法」取代
  
 |一、|說明:||| |一、|說明:|||
行 46: 行 48:
 ---- ----
 ===== 臺北市私設巷路建築線指定申請須知 ===== ===== 臺北市私設巷路建築線指定申請須知 =====
 +  * 63.10.7.臺北市政府(63)第240次首長會報准予備查
   * 99.11.19.依(99)府都築字第09938108200號令廢止   * 99.11.19.依(99)府都築字第09938108200號令廢止
  
 |一、|說明:| |一、|說明:|
 |:::|凡都市計畫地區內之基地,於計畫道路,既成巷路以外,需私設巷路者,應申請私設巷路建築線指定。私設巷路之寬度及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辦理。其餘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已指定有案之私設巷路建築線,得申請變更或廢止。| |:::|凡都市計畫地區內之基地,於計畫道路,既成巷路以外,需私設巷路者,應申請私設巷路建築線指定。私設巷路之寬度及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辦理。其餘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已指定有案之私設巷路建築線,得申請變更或廢止。|
-|二、|應備文件:| 
  
 +|二、|應備文件:|||
 |名稱|份數|說明||備考| |名稱|份數|說明||備考|
 |(一)申請書圖|二|1.|地籍套繪圖:至少應描繪一個街廓以上,並應以顏色標明各種公共設施、計畫道路、既成巷路長度、寬度、基地範圍、土地地段、地號及方位。|透明圖、藍晒圖各一份| |(一)申請書圖|二|1.|地籍套繪圖:至少應描繪一個街廓以上,並應以顏色標明各種公共設施、計畫道路、既成巷路長度、寬度、基地範圍、土地地段、地號及方位。|透明圖、藍晒圖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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