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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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起源於2018年建立的FB讀書會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137217353212050|建築技術規則同樂會]]」。我們一條一條地爬梳法規函令,企圖書寫成白話的法規說明。一開始抱著作為入門教材和實務參考書的目標,因此帶著「講義」的語氣。只不過頭洗下去才發現,有許多法條存在疑義,我們無法由條文和函令拼湊出合理自洽的邏輯,不同地方或不同個人的見解分歧,因此不得不參酌其他資料,用大量的篇幅加以推論,文字也就不夠流暢易讀。經歷四年時間可以說唯一能肯定的就——有很多內容我們不確定。後來又花了一年時間改寫,把前後的書寫體例統一;再花一年時間改寫第二次把桀驁意見文字一一打磨,到2024年春天終於成書,上下兩冊逾200萬字,名之為《**建築技術則筆記**》。但因為文字成熟度還不夠高,各種小錯誤、小誤解也在所難免,再加上種種考量,我覺得這本書還是不適合出版,最後只印了二十份分贈同僚好友+本站起源於2018年建立的FB讀書會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137217353212050|建築技術規則同樂會]]」。我們一條一條地爬梳法規函令,企圖書寫成白話的法規指引。一開始抱著作為入門教材和實務參考書的目標,因此行文帶著「講義」的語氣。只不過頭洗下去才發現,有許多法條存在疑義,我們無法由條文和函令拼湊出合理自洽的邏輯,而且送審經驗和見解相當分歧,莫衷一是。因此不得不參酌其他資料,用大量的篇幅加以推論,也就犠牲了易讀看起來像縫縫補補筆記是一開始想像一本邏輯清晰、文字簡明的法指引
  
-由「講義」到「筆記」由「意見」到「觀點」,反應出心態上的轉變。開始雄心勃勃自己像站在達克效應(Dunning-Kruger Effect)的「愚昧山丘」而自知然而路走來對法規過程有了更多的領悟——不管是中央或是地方法規都在加速演變和分化來因應建管行政及現實的需要。而在各地方大家都把焦點集中在單行法規、都市計畫的土管及容積獎勵,但作基礎的「**建築語言**」卻見解分歧、或掌握能力有限導致各種單行法規的周延程度也不太整齊。另一方面,每個審查者都有不的立場、個性和見審查現場又是形勢比人強講的不見得是不合理、而是能不能接受。以個人有限的智識與理解能力妄想導正什麼簡直是蚍蜉撼大樹導正自己比較現實一點+經歷四年時間可以說**唯能確定事情**是**我們什麼都太確定**。接著花了一年時間改寫把前後的書寫體例統一;再花年時間改寫第二次把桀驁不馴文字一一打磨,到2024年春天終於上下兩冊逾200萬字名之**建築技術則筆記**》。但因為文字成熟度還不夠高,各種小錯誤小誤所難免再加上種種考量,我覺這本書還是不出版最後只印了二十份分贈同僚好友暫且封關
  
-雖然不適合但有許多發現和得感想我仍認為值得和大家分享,希望至少能為些困惑提供參考方向也希望大家能誠實看待法規,有些定真的是「歪掉了」如果能促進法規見解的合理性和致性有些微幫助太好了因此在2026年春天建此網站將前述《筆記》全文上網也請各位先進吝留言交流或指正。+由「講義」到「筆記」,由「意見」到「觀點」,反應心態上的轉變一開始雄勃勃的自己就像站在達克效應(Dunning-Kruger Effect)的「愚昧山丘」而不自知。路走來對法規的形成過程有了更多的領悟——不管是中央或是方,法規都在加速演變和分化。而在各地方單行法、都市計畫土管、容積獎勵、審議原則才顯學於作為基礎法規語言的「**建築法規**」,見解分歧與迭代速度卻隨著公務員流動的速度愈來愈快,用種掌握度不足的語言來書寫的其他法規或解釋很難避免不夠周延的問題另一方面,每個審查者都有不的場、個性、和見解在審查現場又是形勢比人強講的見得是合不合理,而是能不能接受。以個人有限的智識與理解能力妄想導什麼,簡直是蚍蜉撼大樹,導正自己比較現實一點,在建築師社群裡愈來愈多先進抱持這樣的想法
  
-逐條編排wiki格式再上網需要一些時間,如果您有特別感興趣條文也歡迎底下[討論區]留言,我們會盡量優先處理。\\ \\ +雖然離一本熟的著作距離還很遙遠,但作為未來著作的前導基礎研究,這個功課還是很值得的。我們有許多發現和心得感想,值得和大家分享,希望至少能為一些迷惑提供參考方向。也希望大家都能誠實地看待法規有些規定真的是「**歪掉了**」。如果能對促進法規見解合理性和一致性有些微幫助那就太好了。為此我們2026年春天建立此網站將前述《筆記》全部上網。後續我們也將解釋函也一一編輯上傳,以便查考。解釋函之間的官方見解變動也是我們理解法規的重要線索,此外,我們每個人對於解釋函文的理解也可能不同,也請各位先進不吝留言交流或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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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
-由於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內政部」是唯一具有「建築技術規則」解釋權的機關,儘管我們盡力探究各法條及各函釋的真意,但仍然可能與「官方見解」有所出入,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誤我們的觀點當作官方見解。我們會盡可能地註記每一個說法的來源,分享實務經驗,也特別點出一些值得大家深思的法規問題。+由於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內政部」是唯一具有「建築技術規則」解釋權的機關,儘管我們盡力探究各法條及各函釋的真意,但仍然可能與「官方見解」有所出入,而且很多時候我們也會針對官方解釋提出看法。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誤我們的觀點當作官方見解**。我們會盡可能地註記每一個說法的來源,分享實務經驗,也特別點出一些值得大家深思的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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