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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技術規則同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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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_施工安全:150_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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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施工編第8章 施工安全** ======150|施工場所的安全預防措施====== | 1974-02-15初訂 | 1974-02-15施行 | |有關「施工安全措施」現在均依民國63年制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及64年訂定的「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中央主管機關為勞動部,各地方政府的負責單位通常為勞動局或勞工局。是以本章自民國63年全文修正之後即未再修正或補充,也沒有收錄任何解釋函。本章對規劃設計不會造成任何限制,暫且略過。|| ---- ^1^凡從事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及拆除等行為時,應於其施工場所設置適當之防護圍籬、擋土設備、施工架等安全措施,以預防人命之意外傷亡、地層下陷、建築物之倒塌等而危及公共安全。^ ---- =====法規概述===== ====法規來源及沿革==== * 大部分來自日本法令。 ---- =====國外相關法規===== * **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7章之8** 工事現場の危害の防止 * **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36條之2之20**(仮囲い) * **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36條之3**(根切り工事、山留め工事等を行う場合の危害の防止) * **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36條之5**(落下物に対する防護) * **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36條之7**(工事用材料の集積) * **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36條之8**(火災の防止) {{tag>[施工安全]}} ~~DISCUSSION~~
第8章_施工安全/150_目的.txt
· 上一次變更:
2026/06/1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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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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