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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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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02年:內授營建管字第10203307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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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授營建管字第1020330720號 ====== ^102.11.8.^內政部函^ **關於戶外安全梯對外開口面積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02年10月14日北市都建字第10263664800號函。| |二、|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第1項第2款第4目規定,戶外安全梯「對外開口面積(非屬開設窗戶部分)應在2平方公尺以上。」該目規定之2平方公尺應為單一開口之淨空面積,不得為開口淨空面積之累計。|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02年/內授營建管字第1020330720號.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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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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