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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05年:營署建管字第10500024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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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署建管字第1050002431號 ====== ^105.1.19.^內政部營建署函^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8 條附圖28 說明 2 認定疑義,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事務所 105. 01. 11. (105)裕建師字第 1050111 號函。| |二、|按旨揭條文附圖說明 2 及說明 3 :「退縮騎樓地上方如設置陽台時,該陽台突出外牆中心線之部分合於本編第 1 條第 3 款規定者,該退縮騎樓地准予計入空地計算,但淨高仍應大於法定騎樓高度。」、「法定騎樓一樓退縮,二樓以上外牆以無柱式挑出而未至建築線時,…」所詢旨揭條文附圖28 說明 2 陽台之挑出仍應以無柱式挑出,以符條文立法之一致性。惟本案涉個案事實認定,宜請檢具具體資料圖說,逕洽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辦理。|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05年/營署建管字第1050002431號.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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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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