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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64年:台內營字第623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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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內營字第62324號 ====== 取自黃武達編《最新建築技術規則解說》,B3-(2)-4 ^64.2.26.^內政部函^ **貴局(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為原公告計畫圖道路兩旁設有綠帶,闢築時變更道路路型,該綠帶移設道路中已擬理變更計畫,申請建築時以計畫圖上綠帶界線指示為建築線免退縮4公尺一案,准予備查。** 本案以計畫圖上綠帶界線指示為建築線後,其道路兩旁之建築物應依規定設置騎樓。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64年/台內營字第62324號.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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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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