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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64年:台內營字第6396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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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內營字第639676號 ====== ^64.9.10.^內政部函^ **關於建築物消防安全檢查疑義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64.06.28府建四字第629798號函。| |二、|太平梯為備作防火避難,緊急逃生之用,危急或人眾擁擠時,旋轉梯容易造成意外傷亡,不得為太平梯之用。| |三、|東方大旅社消防安全檢查不合規定,且未依台中縣政府規定之期限(六十三年八月底)改善完竣,應予停止使用,以免發生危險。|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64年/台內營字第639676號.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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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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