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技術規則同樂會
使用者工具
登入
網站工具
搜尋
工具
顯示頁面
舊版
反向連結
最近更新
多媒體管理器
網站地圖
登入
>
最近更新
多媒體管理器
網站地圖
足跡:
•
關於建築物的定義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74年:台內營字第357235號
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 ====== 台內營字第357235號 ====== * 取自「政府公報網」,臺北市政府公報74:冬:48(74.12.11) ^74.11.21.^內政部函^ |受文者:台北市政府工務局| | **關於建築基地內未經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路,得否計入法定空地申請建築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74.11.5.北市工建字第65882號函。| |二、|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1款但書規定「建築基地道路......分隔者,不視為同一宗土地。」至所稱「道路」依同條第32款規定係指依法公布之道路或經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道而言。本案應請依上開規定認定之。|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74年/台內營字第357235號.txt
· 上一次變更:
2026/06/24 09:57
由
l.arch
頁面工具
顯示頁面
舊版
反向連結
回到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