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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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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79年:營署建字第0050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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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署建字第005063號 ====== ^79.2.15.^內政部營建署函^ **關於實施建築管理時間之界定疑義,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員司79.01.22.台內地字第773277號函。| |二、|按都市計畫法第40條規定,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應依建築法之規定,實施建築管理。是實施建築管理應自都市計畫發布實施之日始;惟若係依同法第81條規定實施禁、限建,其實施建築管理之日期,則應以實施禁、限建之日為準。|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79年/營署建字第005063號.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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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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