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技術規則同樂會
使用者工具
登入
網站工具
搜尋
工具
顯示頁面
舊版
反向連結
最近更新
多媒體管理器
網站地圖
登入
>
最近更新
多媒體管理器
網站地圖
足跡: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81年:台內營字第8188922號
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 ====== 台內營字第8188922號 ====== ^81.11.6.^內政部函^ **檢送「研商建築基地整體規劃分戶基地之私設通路管理事宜」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會議紀錄>>| |結論: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業已頒行多年,係屬地政機關辦理空地分割之依據,在建築管理上並無問題。但為便利辦理產權登記,建管單位應予配合,對以一宗基地核發有建造執照之數筆土地,得於核發使用執照前,比照台北縣政府作業方式將數筆土地先辦理合併為一個地號後再核發使用執照,以利地政機關以共有持分方式辦理產權登記,以免取巧滋生糾紛。|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81年/台內營字第8188922號.txt
· 上一次變更:
2026/06/03 12:28
由
l.arch
頁面工具
顯示頁面
舊版
反向連結
回到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