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台內營字第357235號 ====== * 取自「政府公報網」,臺北市政府公報74:冬:48(74.12.11) ^74.11.21.^內政部函^ |受文者:台北市政府工務局| | **關於建築基地內未經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路,得否計入法定空地申請建築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74.11.5.北市工建字第65882號函。| |二、|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1款但書規定「建築基地道路......分隔者,不視為同一宗土地。」至所稱「道路」依同條第32款規定係指依法公布之道路或經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道而言。本案應請依上開規定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