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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條文設計施工編第74條(半小時防火時效之防火構造)


2017年6月14日的凌晨,倫敦的24層公寓Grenfell Tower的4樓發生火災。火焰穿透窗戶後,引燃了外牆的面飾板(cladding),經由外牆迅速地向上延燒,僅22分鐘就延燒到屋頂,同時往水平方向延燒,整棟建築物都被濃煙和火焰籠罩。由於防火門沒有適當地密閉,濃煙蔓延到大廳和樓梯間,使得疏散速度緩慢、多人受困。室內拉的水線無法撲滅外牆的火勢,而地面的消防水柱只能灌救到4層的高度。最終共造成72人死亡,餘火將近三天才完全撲滅。

該建築物在火災前一年才新翻修的外牆立面被認為是火勢快速延燒的主因。建築物的既有外牆是25cm厚的混凝土,本身雖然是不燃構造,但是新裝修的面飾層為3mm厚的鋁複合板(ACM,俗稱鋁三明治板或塑鋁板),隔熱保溫層為15cm厚的發泡PIR板,面飾層與隔熱保溫層之間有5cm的空氣層。鋁複合板的耐燃性取決於鋁板中間所夾的內芯材,本案採用的鋁複合板內芯材為PE(聚乙烯),在大約340℃時就會燃燒,而鋁的熔點只有660.3℃。此種鋁複合板幾乎不具阻燃性,在美國禁止使用於40呎(12m)以上的建築物;在英國如果要應用於18m以上的建築物,則「建議」進行全系統的防火測試。本案的隔熱保溫層所採用的發泡PIR材料比其面飾層更易燃,但窗框與隔熱保溫層之間並沒有能有效阻絕火焰或火熱的設計。也有說法認為中間的空氣層造成煙囪效應而加速了延燒。

在倫敦惡火案之後,我國也對採用類似材料的建築物進行檢討。在我國這類雨屏系統的應用方式很多都是覆蓋於本來就具有防火時效的外牆構造上,但我國的建築法令只規範「非防火構造建築物」的外牆應以不燃材料覆蓋,至於「防火構造建築物」之外牆本身已經具有防火時效,就沒有再規範其「外覆材」是否應該「不燃」((參考(107)北市都建照字第10734876600號。為北市府向營建署請示該隔熱工法是否影響外牆防火性能,營建署回覆應由地方政府就個案事實認定。為此北市府召集專家會議,結論為在營建署尚在研議修正規範時,「建議」改用PVC材質及其他隔熱材料。))。以倫敦的案例為鑑,即使外牆為防火構造仍不可忽視「外覆材」造成延燒的可能性,採用鋁複合板時宜選用防火的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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