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表

設計施工編第17章 綠建築|第3節 基地保水

306|保水之對象單元

2004-03-10初訂 2012-05-11修正 2012-07-01施行
★★★ 對於大型基地有關鍵性的影響,非常重要。

1建築基地之保水設計檢討以一宗基地為原則;如單一宗基地內之局部新建執照者,得以整宗基地綜合檢討或依基地內合理分割範圍單獨檢討。

法規概述

法規來源及沿革


法規意義


適用對象


執行疑義

1)
(98)營署建管字第0980045469號、設計施工編第29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