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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施工編第17章 綠建築|第4節 建築物節約能源

310|住宿類建築物之外殼等價開窗率基準

2004-03-10初訂 2012-11-07修正 2013-01-01施行
★★★ 對於開窗的設計會有相當大的影響,非常重要。

1住宿類建築物外殼不透光之外牆部分之平均熱傳透率應低於3.5W/(㎡.℃),且其建築物外殼等價開窗率之計算值應低於下表之基準值。但符合本編第308條之2規定者,不在此限。
住宿類:
H類第一組
H類第二組
氣候分區 建築物外殼等價開窗率基準值
北部氣候區 13%
中部氣候區 15%
南部氣候區 18%

法規概述

法規來源及沿革


法規意義


適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