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內營字第0980811949號

98.12.18.內政部函

本部830922台內營字第8388396號函,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部營建署981027營署建管字第0982920975號函載研商因應監察院糾正建築法規不斷放寬免計入容積項目影響消費者權益等事項,有關建築技術規則修正會議紀錄討論事項1之(1)結論3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