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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_設計通則:37_樓梯數量及位置

設計施工編第2章 設計通則|第7節 樓梯、欄杆、坡道

37|樓梯數量及位置

1974-02-15初訂 1974-02-15施行
只是交待與其他法條的關係。



1樓梯數量及其應設置之相關位置依本編第四章之規定。

法規概述

法規來源及沿革

  • 民國63年初訂,是我國的原生規定。

法規意義

  • 本節僅規定一般樓梯的構造規定。有關設置的要件、避難用樓梯的構造規定集中在第四章「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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