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07年: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14567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14567號
| 107.9.7. | 內政部營建署函 |
|---|
關於長照機構是否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章規範之特定建築物,請依說明二辦理。
| 說明: | |
| 一、 | 依據鍾昇遠建築師事務所107年6月8日昇建工字第060801號函辦理。 |
| 二、 |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21條規定之長照機構,其類組歸屬前經本部107年1月3日台內營字第1060820440號令及107年2月26日台內營字第1070802899號令解釋在案,分別屬F-1組、H-1組及H-2組,其中除屬F-1組且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7條第4款所列設有病房之醫院所附設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外,其餘長照機構非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章之特定建築物。 |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07年/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14567號.txt · 上一次變更: 由 l.ar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