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108年:台內營字第10808181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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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營字第1080818187號
| 108.11.4. | 內政部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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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之四、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建築設備編第三十七條、第一百十條,自發布日施行。 |
| 附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之四、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建築設備編第三十七條、第一百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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