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技術規則同樂會

使用者工具

網站工具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70年:台內營字第035685號


台內營字第035685號

70.9.17.內政部函

在都市計畫外興建地上四層地下二層集合住宅,後因故將地下第二層以混凝土牆實際封閉,該封閉之地下第二層是否仍應計算樓地板面積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廳 70. 08. 21. 建四字第 190341 號函。
二、查樓地板面積、總樓地板面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第 4 款及第 5 款(註)已有明確定義。該地下第二層如按原設計為建築物之某一樓層,則仍應計算該層樓地板面積,並計入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

※註:本函中「第 4 款」及「第 5 款」,現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已分別修正為「第 5 款」及「第 7 款」。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70年/台內營字第035685號.txt · 上一次變更: l.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