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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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72年:台內營字第176408號


台內營字第176408號

72.8.25.內政部函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2 條規定退縮部分基地,其二樓以上之陽台。雨遮或屋簷可否突出於該退縮地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廳 72. 08. 06. (72)建四字第 170144 號函。
二、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2 條規定,自綠帶邊界線退縮之基地得計入法定空地,旨在避免建築物緊臨綠帶,致該綠帶有被穿越破壞之虞、故其二樓以上各層之陽台、雨遮及屋簷如依法得不計入建築面積者,可突出於該退縮地之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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