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73年:台內營字第241747號
台內營字第241747號
| 73.8.10. | 內政部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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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室興建工程於申請建造許可時,其室外走廊面積可否比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九條第五款有關騎樓之規定免併入樓地板面積計算乙案,復請查照。
| 說明: | |
| 一、 | 復 貴廳73.07.28.建四字第157181號函。 |
| 二、 | 按建築物騎樓之設置係供非特定之行人所使用,與教室走廊附屬於室內空間,專供師生使用情形有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九條第五款規定自不得據加援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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