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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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73年:台內營字第256540號


台內營字第256540號

73.9.20.內政部函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補充圖例第二條圖2-(3)直通樓梯至建築線間通路之執行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局73.09.04.高市工務建字第24752號函。
二、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補充圖例第二條圖2-(3)旨在規定「基地內非直接面向道路設置之直通樓梯僅有一座時」,「該直通樓梯至建築線間」之各部分寬度條件。其既不視為「私設通路」,自得依照同編圖2-(2)之規定,即該部分不適用第二條規定,且其任一處之最小寬度應合於同編第九十條一˙二公尺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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