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83年:台內營字第8388536號
台內營字第8388536號
取自黃武達編《最新建築技術規則解說》,B29-2
| 83.10.19. | 內政部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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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議決議» |
| 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2項附表二規定,乙種建築用地容許作鄉村住宅、農舍、鄉村教育設施……等使用,丁種建築用地容許作工業設施及工業住宅使用(限於工業區)。上開兩種使用地提供使用之性質迥異,不宜合併為一宗基地申請建造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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