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84年:台內營字第8472854號
台內營字第8472854號
取自黃武達編《最新建築技術規則解說》,B29-3
| 84.6.8. | 內政部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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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議決議» |
| 關於山坡地開發管理辦法施行前即編定為丙種建築用地與依開發許可核發之建築案件,經地方主機關整體檢討不影響開發計畫、維護管理計畫,且公共設施、公用設備足資配合時,得准予二者合併申請建造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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