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探討|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技術規則同樂會

使用者工具

網站工具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87年:台內營字第8772453號


台內營字第8772453號

87.8.6.內政部函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60 條有關停車位尺寸之疑義案,請依說明二查照辦理、查照轉行。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87. 06. 10. (87)高市工務建字第 14950 號函辦理。
二、案經邀集本部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部份委員及省(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共同研商,獲致結論如下:「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60 條第 1 項第 1 款,有關每輛停車位尺寸之規定,係計算建築物依法應附設停車空間數量標準之依據,該每輛停車位尺寸不應任意加大。另依本部 81. 08. 01. 台(81)內營字第 8184759 號函(附件 )規定,直轄市、縣(市)建築主管機關於審查法定停車空間時,應要求以顏色標明位置。」
三、檢附上開會議紀錄乙份。
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87年/台內營字第8772453號.txt · 上一次變更: l.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