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_解釋函令參考:98年:營署建管字第0982911621號
營署建管字第0982911621號
| 98.6.17. | 內政部營建署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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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0條防火間隔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 說明: | |
| 一、 | 復貴局98年5月7日北工建字第0980364717號函。 |
| 二、 | 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0條補充圖例圖110-(6)係適用於建築物正面外牆與側面地界線呈90度之情形,如非呈90度,仍應依該條文第1款及第2款檢討外牆及設於其開口之門窗防火性能或開口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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